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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通报5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为了进一步严肃纪律,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近期西乡塘区对5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华强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韦启电同志酒后驾车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16年3月9日22时9分,韦启电同志饮酒后仍然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西乡塘区纪委给予韦启电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石埠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主任黄若维同志酒后驾车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14年12月24日22时47分,黄若维同志饮酒后仍然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西乡塘区纪委给予黄若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员蔡世平同志酒后驾车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14年12月19日21时57分,蔡世平同志饮酒后仍然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西乡塘区纪委给予蔡世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安吉街道屯渌村党支部书记赖双庆同志酒后驾车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16年5月12日21时37分,赖双庆同志饮酒后仍然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西乡塘区纪委给予赖双庆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安吉街道水产畜牧兽医站干部韦泽星同志无证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经查,2013年1月2日10时30分,韦泽星同志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无证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8月,西乡塘纪委给予韦泽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标尺要求自己,带头示范,而以上五名同志却无视纪律法律,心存侥幸,踩红线、越底线、触碰高压线,损害了党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受到了严厉惩处。

      通报要求,城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向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说“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城区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对于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信访举报提高年活动为契机,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