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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立足“三严” 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西乡塘区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二十四字”基本方针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立足“严”字把好案件质量关,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全城区共审结案件42件,给予诫勉谈话(免予纪律处分)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0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留党察看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人。

      一、严格程序,规范执纪审查行为。一是统一订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读本,并组织全城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做到“知规守规,自觉用规”。二是统一规范流程,针对基层纪(工)委业务水平相对较低,存在执纪审查不规范的情况,城区案件审理室统一编制了“基层纪(工)委执纪审查工作流程”指导、规范基层纪(工)委的执纪审查工作。三是坚持检查指导,利用“乡案县审”环节,对每个案件的程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严谨量纪,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一是认真核对证据材料,看调查笔录、人证物证是否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吻合。二是重视审理谈话环节,认真听取被审查人与违纪事实见面后,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条款自我认定应当受到的处分档次、提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的意见及理由等意见,并及时做好审核甄别。三是开好集体审议会议,要求审理组成员要各抒己见,提出明确意见,对遇到不同意见时,要充分讨论沟通,达成统一意见后才做出审理意见;对复杂疑难案件,申请从案件审理人员库中选出合适人选,共同对案件定性审核把关,防止量纪畸轻畸重。

      三、严肃教育,发挥案件警示作用。一是开展宣布处分前谈话,对被调查人再次进行当面谈话,了解被调查人的思想状况和认错态度,进一步做好被调查人的思想工作。二是开好支部会议,城区统一要求,召开宣布对党员处分决定的支部会议时,上级党(纪)委要派人参加指导,要求支部的其他党员举一反三,引以为诫。三是做好警示通报,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结果要通过网站、文件及时通报,对重要的、典型的案例要在主流媒体上通报曝光;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增强警示教育的新颖性、真实感,以达到警示震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