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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休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