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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库行联网签约

 

 

概述

纳税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税款划款帐号后,单位纳税人应当(个体工商选择)在办税服务厅领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办理(或重新办理)财税库行联网签约,同时开通网上申报。

 

纳税人办税时限

单位纳税人应当(个体工商可选择)在办理税务登记后,30天内办理。

第一步: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第二步:到开户银行登记、盖章后,交给办税服务厅进行签约。

温馨提示:未及时办理,无法开通网上申报。

 

◆纳税人提供资料

填写完整的《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一式3份

温馨提示:未带齐资料,可能会延误办税时间。

 

◆税务机关办理流程、时限

《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经开户行在财税库行系统登记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