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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西乡塘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6年9月20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第三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关于2015年西乡塘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6年9月20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第三届

  

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城区人民政府陆广平区长委托,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西乡塘区2015年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5年决算总体情况

  根据西乡塘区决算,2015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4265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87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101.32%;转移性收入140172万元。当年支出合计24124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转移性支出-31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18万元。

  西乡塘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6734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万元,完成预算的91.18%;转移性收入36703万元。当年支出合计21074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957.67%;转移性支出44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660万元。

  西乡塘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50万元,完成预算的96.97%,当年基金结余3793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11034万元。

  西乡塘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需要说明的是城区所属7家国有企业2015年未有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

  二、2015年西乡塘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西乡塘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65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6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调入资金44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0万元。城区地方财政总支出24124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437万元、上解上级财政支出-41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18万元。

  城区全年组织财政收入386131万元,完成城区人大批准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384540万元的100.41%,比上年增加5399万元,增长1.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2%,比上年增加281万元,增长0.2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101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比上年减少4636万元,下降4.04%;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63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4%,比上年减少582万元,下降0.91%;上划南宁市税收收入110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6%,比上年增加10336万元,增长10.35%。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788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比上年减少4425万元,下降5.31%。其中:增值税119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比上年增加494万元,增长4.31%;营业税26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47%,比上年增加4454万元,增长20.40%;企业所得税8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3.72%,比上年减少1148万元,下降12.53%;个人所得税7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8.12%,比上年增加1382万元,增长22.94%;资源税1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18%,比上年减少482万元,下降29.04%;城市维护建设税7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5.81%,比上年减少15980万元,下降69.14%;房产税5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11.48%,比上年增加1697万元,增长43.78%;印花税5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9.53%,比上年减少649万元,下降10.52%;城镇土地使用税705万元;土地增值税3470万元;耕地占用税1632万元。

  非税收入23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25.60%,增长24.87%。其中:专项收入3259万元,比上年减少6828万元,下降67.6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303万元,增长54.72%;罚没收入9209万元,比上年增加6984万元,增长313.8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08万元,比上年增加70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60万元,比上年增加1835万元,增长82.47%;其他收入161万元,比上年减少196万元,下降54.90%。

  2.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上级补助收入134694万元,由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构成。

  ①返还性收入13229万元,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335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060万元,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7752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63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0651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406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237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7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8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441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2584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070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499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930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21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556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9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31万元;公共安全718万;教育10727万;科学技术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69万元;医疗卫生6432万元;节能环保126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425万元;农林水事务9120万元,交通运输21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5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65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决算情况

  上年结余收入5万元。

  4.调入资金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473万元。一是根据桂财预[2014]210号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等10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此将城区2014年结余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5万元、地方育林基金198万元、地方森林植被恢复费57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基金55万元、中央其他水利建设资金37万元调入公共预算。二是根据国发[2015]35号文的规定:“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将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350万元、国有土地基金收入1176万元调入公共预算。

  5.债券转贷收入决算情况

  城区收到置换债券1000万元。

  6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城区地方财政总支出241241万元,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437万元,转移性支出-3196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196万元(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发〔2012〕22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城区与市管开发区共同发展,高新区给予城区的资金支持通过转移性支出进行结算,与其他上解支出相抵后转移性支出为负数)。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比上年增加23506万元,增长10.6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6%,比上年增加5383万元,增长39.65%,增支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工商分局下放城区管理以及国家档案馆建设引起增支等。

  公共安全支出264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1%,比上年增加5619万元,增长26.96%。增支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社区治安防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安排上级下达的中央政法补助支出等引起增支。

   教育支出46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比上年减少6317万元,下降11.95%,减支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教育费附加支出较2014年减支10759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比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5.4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比上年增加302万元,增长21.84%,增支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综合示范村建设以及安排上级下达的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建设等补助支出增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4.39%,比上年增加5595万元,增长16.83%,增支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增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9%,比上年增加2052万元,增长6.72%,增支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以及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上级补助资金增支,

  节能环保支出3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6%,比上年减少1274万元,下降28.28%。减支的原因是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较2014年减少,财政支出相应减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9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62%,比上年增加5380万元,增长17.62%,增支的原因是一线执法执勤队伍、环卫工人工资提高引起增支,持续加大“清洁乡村”和“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投入等增支。

  农林水事务支出174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69%,比上年增加4378万元,增长33.62%。增支的原因是加快拨付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农业技术推广、村屯绿化专项活动补助、森林植被恢复费、一般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补助、农村饮水安全、扶贫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等上级补助资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综合示范村建设、清洁乡村等引起增支。

  交通运输支出288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27%,比上年增加972万元,增长50.92%。增支的原因是基建资金投入增加。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70%,比上年增加1577万元,增长107.72%。增支的原因是加快拨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糖厂机收压榨一体化试点技改项目、标准厂房建设、自治区技改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引起增支。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60万元,完成预算的186.27%,比上年增加349万元,增长84.91%。增支的原因是加快拨付广西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等,以及拨付旅游专项资金增支。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3%,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175.41%。增支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改革以及拨付南宁市设计创意基地项目建议书编制经费、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等引起增支。

  住房保障支出9381万元,完成预算的91.34%,比上年减少1831万元,下降16.33%,减支的原因是根据上级资金下达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度,公共租赁住房支出较上年减支。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1%,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支的原因是加快拨付制糖企业临时储存贴息资金、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引起增支。   

  其他支出3676万元,完成预算的86.13%,比上年增加909万元,增长32.85%。主要是综合示范村建设投入增加增支。

  债务付息支出43万元。

  按照财政部的统计口径,2015年我城区民生支出192256万元,比上年增长5.5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5%。

  需要说明的是,部分支出科目超预算调整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上级专项补助调整预算61860万元,上级实际下达专项补助73468万元,上级追加专项增加11608万元,增加财政支出。二是上级财政部门改变资金调度方式,以往通过财政专户调度的专项资金于2015年11月开始,全部通过国库调度,增加财政支出。三是按照2015年12月14日南宁市财政局下发的《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进度的通知》(南财预〔2015〕414号)的要求,城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确保专项转移支付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2)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城区安排预备费1900万元。动用1900万元。动用预备费安排的主要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1349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551万元,上述支出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3)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全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2035.31万元,比上年减少645.8万元,下降24.09%。其中:公务接待费55.84万元,比上年减少56.07万元,下降50.10%;因公出国(境)经费2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3.85万元,增长151.53%;公务用车购置费41.58万元,比上年减少152.79万元,下降78.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4.90万元,比上年减少450.79万元,下降19.06%。需要说明的是,从2014年8月起,我城区开始执行自治区新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桂财行〔201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桂财行〔2014〕28号),新办法中规定的因公出国(境)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标准较旧办法有所提高,根据出国任务安排因公出国(境)人(次)数有所增加,因此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执行数较上年有所增长,属于不可比因素。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转移性支出由上解上级支出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构成。

  ①上解上级支出-4196万元,其中: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9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4289万元。

  ②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

  7年终结余情况

  2015年城区财政总收入242659万元,减去当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4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9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18万元。

  8城区政府债券情况和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券情况

  2015年,城区新增置换债券1000万元,用于偿还北湖北路延长线贷款。

  (2)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5年底,城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1700万元,全部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城区基金总收入36734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31万元,转移性收入3670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91.18%。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957.67%,比上年增加15796万元,增长1962.24%;调出资金4473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566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等7大类共8项政府性基金从2015年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此2014年与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不可比。此外,从2015年11月底开始,原市下拨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由直拨专户改为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列城区收支,造成政府性基金结余较大。

  (三)城区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5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8.5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70万元,增长49.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的提高及新增丧葬抚恤补助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773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是个人参保及政府配套资金标准提高以及参合人数增加。

  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7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04万元,增长45.38%,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提高、新增丧葬补助费以及领取待遇人数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246万元,下降0.52%。

  收支相抵,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79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1034万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总体看来,2015年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平稳适度增长,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资金监管继续加强。从执行效果看,总体情况良好。一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服务力度,税源不断注入新动力。通过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味精厂、广西物资集团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扎实推进,安吉万达、中华路大和平、明秀路正恒国际等商圈升级,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按照大税小税齐抓共管的原则,既将目标主要锁定在房地产、建安及商贸行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方面,又加强小税种、零散税源、薄弱环节、征缴盲区的税收征管。及时清理企业欠税问题。三是抓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依法征收。将重点放在计生社会抚养费、机关和事业单位门店出租收入、案款等方面,督促单位尽快清理、尽快收缴、尽快上交。四是培育壮大财源基础。通过整合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财政对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建设的扶持力度。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税源变动趋势,及时掌握重大及重点税源企业变动情况,深入挖掘增收潜力。

  2.统筹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年累计拨付三镇一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改黑”工程、明秀西路西二里、龙腾路东二巷、荷湖路等道路项目的建设资金5281万元;324国道扩建工程、旧改项目、木塘里南段等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全年累计拨付资金61498.72万元;安排28385万元,打造美丽南方农业(核心)示范区和老口建宁一队综合示范村建设。二是切实加大企业技改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加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拨付2474万元用于引进和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三是着力打造招商平台,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及项目落地。继续推动开展西乡塘区产业园区、中国文莱农业产业园、佳明汇讯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前期招商引资及规划编制工作。

  3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民生建设持续加强

  1)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年教育事业费共投入46533万元。一是巩固和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二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全年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385.2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622万元,拨付市区贫困生春季学期资助经费111.43万元。三是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全年共投入3743.8万元,用于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助、集团化办园补助、公办幼儿园改扩建等。四是落实本级教育基建预算资金,全年累计支出10248.07万元,实施教育建设项目65个,明天学校迁建一期工程、鑫利华小学建成并投入使用,明天学校二期工程、兴贤小学等建设项目加快实施。

  2)支持文体事业发展。一是认真落实文化投入政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全年共投入各类文化专项资金1401.02万元,用于保障乡镇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城区图书馆购书、“扫黄打非”进基层、申报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运行经费、网络监控经费、老年体协等经费补助。二是城区累计拨付1130.67万元用于城区国家档案馆新馆建设。

  3)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共投入3697.4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全年累计拨付新农合资金11502万元,新农合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参合率达99.98%,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

  

    (4)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841.92万元;二是落实社区、村委会服务用房项目建设。全年已下拨社区居委会服务用房626.65万元,下拨村委会服务用房9个新建项目前期经费共45万元;三是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全年累计发放4520.50万元。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100元/人.月提高到115元/人.月。

  

   4.继续加大服务“三农”,加快农业发展新提升

  

   一是做好农资综合补贴面积的核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工作。2015年共发放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112.34万元,涉及补贴资金发放的单位有3个乡镇和办事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存折(或“一卡通”)进行发放。二是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年共拨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224.47万元。三是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全年拨付719万扶贫资金用于12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扶贫产业、金融扶贫、精准扶贫等方面。四是投入乡村建设资金29233万元,其中美丽南方休闲农业示范区及忠良综合示范村二期工程建设投入19468.21万元,用于支持204个村屯绿化项目、31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71个道路硬化项目、576户农村住宅推荐户型建设等乡村建设,城区农村面貌换新颜。

  5.创新机制,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一是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公开,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城区本级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分项进行公开;二是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各部门在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时将支出进一步细化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项进行公开。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一是落实稳增长政策,加大对上级补助资金清理力度。拨付当年中央自治区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876万元,支出进度达到90.48%。二是继续实行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进一步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和2013-2014年度已不再使用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对于2013及2014年度的结转资金,督促各部门尽快使用或按规定调剂使用,达到压减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的目的。

  3)积极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加快清理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控制新增结转结余。及时盘活,将清理出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2015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4240.11万元,其中收回并安排使用2012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和财政专户结余资金12458万元,安排2013-2014年财政存量资金27942.11万元。

  4)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行动态管理。每月对城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统计,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增减变化动态信息。二是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自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初步清理甄别结果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城区的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认真自查,逐笔核实,确保了政府债务数据的真实性,为下一步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做了充足准备。三是对2015至2016年到期还本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做好置换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5)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上报绩效目标的主管部门已达到54个,超过75%的范围。绩效评价规模为42025万元,占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17%。“支出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在各部门中逐步得到深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得到提高。

   四、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城区审计局对城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股室认真研究、分析并逐一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超预算调整数情况的问题

  

    部分项目超预算调整数,如交通运输支出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18.27%,商品服务支出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86.27%等,主要有以下原因: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较晚,上级财政部门部分补助资金由原列市本级支出采取实拨方式划转到城区改为转列城区本级支出,以致在部门预算调整时未列入预算调整。下一步,城区财政将加强对补助资金的预测,同时,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的准确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二)关于年末非税收入资金专户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城区财政在今年初已对未缴的的非税收入进行清理并及时入库。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引领新常态,积极接受城区人大的依法监督,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城区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