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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服务企业发展 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

    今年以来,财政局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上,立足实际,谋划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各项企业减免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积极落实减轻企业和社会缴费负担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2016年起自治区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西乡塘区财政局积极将停征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下发给相关单位,并从财政上弥补停止收费后的差额,保障各专项工作仍稳步推进。西乡塘区国税局、地税局已按文件要求从今年2月1日起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停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已按文件要求从今年2月1日起停征育林基金。

    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6]10号),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南宁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由各县、城区政府及开发区补贴0.5个百分点。同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减低担保费率。西乡塘区财政局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制定了《西乡塘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担保费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供制度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三是充分发挥对微型企业的财政扶持作用。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重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乡塘区财政局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发放财政扶持补助资金,2014年-2016年共发放186.53万元,助推微型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