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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一批21-72、74、75号)案件的通报

 

  近日,收到《关于要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一批)的通知》,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广西化工研究院臭气扰民问题(编号21-72)

  经查,投诉情况不完全属实。投诉人反映广西化工研究院座落在居民区内情况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院内大烟囱经常排出刺鼻浓烟的情况基本不属实。化工研究院的锅炉为1吨锅炉,锅炉已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未发现烟囱冒烟(白烟黑烟均无),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酒精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西乡塘区政府已要求化工研究院进行整改,目前该院搬迁地址正在进行招拍挂,我城区将督促其落实搬迁。

  二、关于五里亭蔬菜市场臭气扰民问题(编号21-74)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西乡塘区政府已对市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市场方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

  三、关于南宁高斯特科贸有限公司高斯特综合利用废油脂生产环保生物燃料油项目未批先建,影响饮水安全问题(编号21-75)

  经查,投诉情况基本不属实。该公司原利用废机油生产燃料油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综合利用动植物油脂生产工业用精油技改项目也已经通过环评审批。该公司的新技改项目距离邕江直线距离约1.7公里,为了保障饮水安全,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增加了《环境空气、地表水、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专题》,并召集专家论证审核《项目环评报告》,明确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目前未建成投产,投诉影响南宁市饮水安全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