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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九批29-1、29-60号) 案件的通报

    近日,收到《关于要求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九批)的通知》,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双定镇法院旁养猪场有恶臭扰民,废水排入双定湖问题。(编号29-1)

    经查,投诉情况部分属实。案件同第十九批1065号。养猪场位于法院旁边,并有恶臭的情况属实。经排查,双定镇及周边未发现存在双定湖。我城区政府已责成该养猪场进行搬迁。

    二、关于广西化工研究院的实验工厂烟囱冒烟产生污染问题。(编号29-60)

    经查,投诉情况不属实。投诉人反映广西化工研究院座落在居民区内情况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院内大烟囱经常排出刺鼻浓烟的情况基本不属实。化工研究院的锅炉为1吨锅炉,锅炉已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未发现烟囱冒烟(白烟黑烟均无),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酒精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西乡塘区政府已要求化工研究院进行整改,目前该院搬迁地址正在进行招拍挂,我城区将督促其落实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