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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本级“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西乡塘区财政局汇总西乡塘区本级部门,包括西乡塘区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西乡塘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1745万元,同比下降19.95%。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同比下降15.12%;因公出国(境)经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3万元,同比下降21.52%。“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城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公务接待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程序对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在外天数、人数和人员结构,减少出国(境)经费开支;根据城区部分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无法继续正常运行等需要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按照《南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南办发〔2016〕12号)有关规定,取消行政和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业务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用车及其他用车,导致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