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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提起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控告申诉,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从本级单位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行装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职务犯罪局、法警大队、公诉科、民行科、侦查监督科、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科等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32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一级预算单位)

2.132001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本单位仅有“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人员由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人员构成。人员编制数为82人,其中工勤数6人,公务员编制76人。

(二)人员构成

实有在职在编人数77人,聘用人员人数66人,离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2436.88万元,同比减少805.37万元,同比减少24.8%。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267.76万元,同比减少555.49万元,同比减少19.68%。

2、上年结余收入169.12万元,同比减少47.88万元,下降22.0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检察院两房建设进入尾声,工程款较去年少。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243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6%,同比增加105.8万元,增长8.8%;项目支出113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54%,同比减少911.17万元,减少44.5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两房建设进入尾声,工程款较去年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212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36%,同比减少853.17万元,减少29%;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人员公用经费、检察院两房建设工程款、基础设施建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同比增加4.11万元,增长3%;主要用于医疗补助、养老保险缴纳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8%,同比增加40.44万元,增长97%;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6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9%,同比增加3.25万元,增长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1302.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6%,同比增加105.8万元,增长8.8%。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70.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4.52%,同比增加99.15万元,增长11.37%。主要用于工资的发放等;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2.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5%,同比增加57.92万元,增长55.92%。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等;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98%,同比减少51.27万元,减少23.2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补贴,生活补助等。

 (2)项目支出113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54%,同比减少911.17万元,减少44.55%。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7%,同比减少4.32万元,减少9.17%。主要用于发放干警加班补贴。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08.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7.18%,同比减少319.75万元,减少50.91%。主要用于为保证检察业务顺利开展而发生的各项项目所需的商品服务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55%,同比增加25.17万元,增长667.33%。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金、司法救助金等。

④基本建设支出5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2.04%,同比减少610万元,下降50.83%。主要用于两房建设竣工决算、园林建设。

⑤其他资本性支出1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46%,同比减少2.27万元,下降1.37%。主要用于检察院办案费支出、办案装备采购支出。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36.8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169.12万元为上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36.8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公共安全支出2128.74万元

①检察2128.74万元

a.行政运行998.7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检察业务顺利开展而发生的各项项目支出。

c.“两房”建设590万元,主要用于:主楼及附属楼竣工决算项目、园林建设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2万元

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0.12万元

a.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8.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医疗补助、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等。

b.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万元。

①计划生育事务1.09万元。

a.计划生育服务1.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9.07万元。

a.行政单位医疗36.3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b.公务员医疗补助42.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③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4万元。

a.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基金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65.72万元。

①住房改革支出65.72万元。

a.住房公积金65.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比2016年预算40.85万元减少20.85万元,同比下降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万元,与2016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8万元,比2016年预算38.85万元减少20.85万元,同比下降54%,减少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现保有车辆为1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2.91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预算增加57.91万元,增长55.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比2016年多了一项公车补贴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从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资产变动情况等角度说明。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是新办公楼建设经费(非税)项目59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90万元。绩效长期目标是为检察院新址塑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年度目标是确保工程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两房”建设:是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两房”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简称“两房”建设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