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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承办上级机关及城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共设有46个部门。其中分局机关设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信访科、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绩效办;两个基地:战训基地和警犬基地:16个大队,分别为刑侦一大 队、刑侦二大队、刑侦三大队、刑侦四大队、刑侦五大队、刑侦综合大队、法制一大队、法制二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经文保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警务监督室(督察大队)、人口大队;18个派出所,分别为:上尧派出所、唐山派出所、明秀派出所、北湖派出所、五里亭派出所、新阳派出所、华强派出所、永新派出所、石埠派出所、双定派出所、金陵派出所、那龙派出所、金光派出所、富庶派出所、坛洛派出所、西大派出所、边阳派出所、衡阳派出所;四个警务站,分别为:衡阳警务站、五里亭警务站、北大警务站、友爱警务站。

    2. 所属单位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131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一级预算单位)

2、131001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为本级预算单位)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仅有一个本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人员编制总数为697人,全部为行政编制。

(二)人员构成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83人,离退休人员149人。协警及文职人员1015人(其中警务站协警320人、分局所队协警及文职人员695人),协警及文职人员的工资及五险全部为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17017.82万元,同比增加2199.1万元,同比增长 14.84 %。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461.98万元,同比增加3171.26万元,同比增长28.09%。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00万元,同比增加50元,同比增长50%。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94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同比减少1.25%。

4、上年结余收入2061.84万元,同比增加550.83万元,增加36.45%;其中:城区本级结转1001.83万元,同比增加550.83万元,增加122%。上级补助结转1060万元,同2016年1060万元持平。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结余结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结余结转。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1701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34%,同比增加1381.78万元,增长14.7%;项目支出  623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66%,同比增加817.32万元,增长15.08%。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发绩效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上交协警公积金、公安分局二级合成作战平台系统整合升级建设、支付第二批办案区改造工程尾款,上年预算未完成项目支出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4604.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2 %,同比增加1256.09万元,增长9.41 %;主要用于分局各科、所、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108.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1%,同比增加426.86万元,增长62.59%;主要用于公安分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674.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6%,同比增加351.28万元,增长108.55%,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上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发放住院人员住院补助、独生子女医疗及保健费预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科目62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同比增加164.87万元,增长35.4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分局各科、所、队民警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077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33%,同比增加1381.78万元,增长4.7%。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8401.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7.94 %,同比增加917.24万元,增长12.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51%,同比增加495.47万元,增长66.51%。主要用于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印刷、水电、邮电、差旅、维修、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等基本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7.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55 %,同比减少30.93万元,下降2.6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

    (2)项目支出预算623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65%,同比增加522.32万元,增长15.17%。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7.7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91%,同比增加48.77万元,增长542%。主要用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加班费、过节费支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199.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7.32%,同比增加181.9万元,增长4.15%。主要是用于保障公安分局各科、所、队履行职能,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打黑除恶专项工作、禁毒百日攻坚工作、打击两抢一盗工作、打击黄赌毒专项工作、侦办命案必破工作等专项活动等项目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9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7%,同比增加77.18万元,增长48.63%。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加班费支出。

④基本建设支出25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1%,同比减少44.3万元,下降14.77%。主要用于二级合成作战平台系统整合升级建设项目支出。

⑤其他资本性支出14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3.87%,同比增加917.56万元,增长161 %。主要用于购置8辆应急武装巡逻车和8辆大功率摩托车,执法执勤装备、技术装备、视频监控设备等支出。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52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46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52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523.82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14110.45万元

公安14110.45万元

a、行政运行10200.49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各科、所、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b、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3714.9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保障公安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用于公安专项检查、财政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c、信息化建设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二级合成作战平台系统整合升级建设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84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08.84万元。

a、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8.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的支出。

b、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0.0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上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89万元。

a、计划生育事务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67万元;

b、行政事业单位医646.82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1.1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5.7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

c、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4万元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629.64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629.64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629.64万元,主要用于: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我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我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5.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1.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3.9万元,比2016年预算434.85万元减少20.95万元,同比下降5%。下降的主要原因部分公务用车报废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3.5万元,比2016年预算3.5万元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410.4万元,比2016年预算431.35万元减少20.95万元,同比下降5%。本部门共有车辆103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的原因:部分公务用车报废,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并按逐年递减的原则来安排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40.4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预算增加495.47万元,增长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的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结余结转。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349万元,同比增加299万元,增长5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为695名协警文职人员服装采购执勤制服,二级合成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34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本部门无工程项目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7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349万元,其中:DNA刑侦技术耗材费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主要购买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事项服务;协警文职人员服装购置费项目预算金额99万元,主要购买大型活动安全辅助服务;二级合成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主要购买其他政府委托的信息技术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3辆,全部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327.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16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公安分局二级合成作战平台系统整合升级建设项目327.16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