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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特别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能

(一)负责办理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电。  

(二)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区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

(七)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九)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负责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城区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城区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职能。

(十三)负责城区地方志的编篡工作。

(十四)办理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2. 所属单位

西乡塘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和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个单位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120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 120002001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120002002   南宁市西乡塘区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4. 120002003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3名。

(二)人员构成

实有人员31名,在职人员23名(其中:正处职1名,正处级1名,副处职4名,副处级4名,正科职6名,正科级1名,副科职6名。)编外人员8名。

 

    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预算877.57万元,同比减少246.47万元,同比下降21.93%。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77.17万元,同比减少229.47万元,同比下降20.74%。

2、上年结余收入0.4万元,同比减少17.00万元,下降97.70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预算法》、“八项规定”和例行节约经费原则,根据2017年实际工作开展需要申请预算经费。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87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25%,同比减少105.13万元,下降20.57%;项目支出47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75%,同比减少141.34万元,下降23.0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八项规定”和例行节约经费原则,根据2017年实际工作开展需要申请预算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7.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59%,同比减少249.09万元,减少24.27%;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行政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上级专项检查、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4%,同比增加40.7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2%,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24.23%;主要用于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5%,同比减少35.20万元,下降88.00%;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评估公司的审计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25.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0%,同比减少8.62万元,下降25.27%;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40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25%,同比减少105.13万元,下降20.57%。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68.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6.15%,同比减少122.52万元,下降31.3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险缴费。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98.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4.16%,同比增加12.55万元,增长14.67%。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基本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69 %,同比增加4.83万元,增长14.03%。主要用于用于奖励金、医疗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

 (2)项目支出预算47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75%,同比减少141.34万元,下降23.06%。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0%,同比增加1.4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经费。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91.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1.88%,同比减少82.76万元,下降22.09%。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办本级及所属二层单位履行职能,用于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经费支出预算。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8%,同比减少8.20万元,下降82.00%。主要用于发放返聘人员劳务费。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176.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7.44%,同比减少45.80万元,下降20.59%。主要用于政务中心搬迁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7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7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02.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社保和返聘人员劳务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28.6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文印室文印费、《南宁市城北区志》出版经费、依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经费、《西乡塘区年鉴(2016)》出版经费、行政村(社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任务建设、政务中心搬迁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和行政管理业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预算数为10.22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政务公开审批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36.40万元,主要用于: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0.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养老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规定支出的独生子女奖励和医疗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7.8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南宁市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用。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数为0.8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预算数为4.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评估公司审计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5.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3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0万元,比2016年预算39.88万元减少33.58万元,同比下降84.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已按照城区要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部门公务用车的保有量在公车改革后将大幅减少。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4.00万元,比2016年预算4.50万元减少0.50万元,同比下降1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循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来安排预算。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员来我单位参加各类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以及开展工作业务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30万元,比2016年预算35.38万元减少33.08万元,同比下降93.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已按照城区要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部门公务用车的保有量在公车改革后将大幅减少。主要用于:市内、城区内和指定区域限时执行公务、开展各项工作业务检查所发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检年审等支出。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特别说明

2017年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78万元,比2016年预算支出8.62万元增加0.16万元,同比增加2.00%。增加主要原因:根据年度部门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工作增加。

2017年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92万元,比2016年预算支出11.48万元增加1.44万元,同比增加13%。增加主要原因:根据年度部门会议安排,会务工作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8.0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6年预算增加12.55万元,增长14.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门人员增加,正常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9.76万元,同比减少49.47万元,下降62.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购置办公设备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办公用品。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29.7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25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00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业务费(年初预算)项目100.00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

2.宜居乡村及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经费项目1.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0万元。

3.政务中心搬迁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150.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50.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