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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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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是城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等工作,双拥办、老龄办均为民政局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西乡塘区民政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2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下载)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314.43万元,比上年增加1361.51万元。增长34.44%,原因为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义务兵优待金提标和增发、寿星津贴提标等。

1.财政拨款收入 5136.7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77.6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314.43万元,比上年增加1361.51万元。增长34.44%,原因为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义务兵优待金提标和增发、寿星津贴提标等。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类)4.4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示范性老年协会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912.11万元:主要用于按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救灾救济、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救济、五保供养、流浪乞讨救助、寿星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殡葬服务救济、区划地名、婚姻登记等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3.7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

4.农林水支出(类)65 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1.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其他支出155.2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打造的农村幸福院、老年协会建设、敬老院、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补助等项目支出。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22.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6.36万元,比上年增加1511.26万元,增长41.69%,原因为新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义务兵优待金提标和增发、寿星津贴提标等。其中:基本支出348.19万元,项目支出4788.17万元。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示范性老年协会。

2.行政运行316.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1-12月工资、13月工资(奖金)、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4.拥军优属106.36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经费支出。

5. 老龄事务2.6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示范老年协会经费支出。

6.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22万元,主要用于区划地名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08.6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 (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及惠民资金支出。

8.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9.7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26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绩效考评奖励支出。

10.伤残抚恤0.99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金支出。

11.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1.8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支出。

12.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7.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和建设支出。

13.义务兵优待1182.8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14.其他优抚支出995.9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金和参战民兵生活补助金支出。

15.退役士兵安置155.0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16.儿童福利 26.40 万元,主要用于孤儿补助支出。

17.老年福利 1308.28 万元,主要用于80-89岁寿星津贴、日间照料中心及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等支出。

18.殡葬0.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对象殡葬服务费支出。

1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对象殡葬服务费支出。

20.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5.34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2.5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5.20万元,主要用于冬令春荒救灾经费支出。

23.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救助口粮支出。

24.临时救助支出7.8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2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支出。

26.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41.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补助支出。

27.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3.7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8.其他扶贫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9.住房公积金21.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5.23万元,比上年增加7.17万元,增长4.84%,原因为增加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5.23万元。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5.2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打造的农村幸福院、老年协会建设、敬老院、民办福利机构运营补助等项目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民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西乡塘区民政局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20万元,平均每辆0.4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9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9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民政工作督查等公务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1.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2.1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4.47%;比上年减少8.16万元,下降79.3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减少。

2.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2.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9.09 %;比上年减少5.94万元,下降83.1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年初预算54.07 %;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万元,比2015年减少12.03 万元,降低55.44 %。主要原因是:有关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原有3辆,2016年3月公车改革),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24.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9.5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义务兵优待金的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都是为辖区城镇(含非广西生源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及农村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为圆满完成该项目绩效目标,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全套完整的申报审批拨付流程,以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准备足额发放。此外,西乡塘区民政局定期组织检查,掌握项目进度,实施实效跟踪与质量跟踪,各项工作狠抓落实。截至2016年12月,项目资金已足额发放,项目工作已按计划实施完成,与预定目标无差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宁市西乡塘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xls